搜捕的人眼看着就要到了,危急之下,守城的人左右看看,马上对季羔说:“这有一间房子,先生您或许可以先藏一下。”
于是季羔就躲进了房子里。
过了不久,迫捕的人停止了搜索,季羔安全了。季羔准备离开,心中很感激守城的人,对他说道:“我不能违背法令,亲自下令砍了你的脚,如今我在危难之中,这正是你报仇的好时机,你反而三次让我找机会逃走,这是为什么呢?”
守城人说:“砍了我的脚,是因为我犯了罪,这是无可奈何之事。可那时,您按法令来治我的罪,叫行刑的人先砍别人的脚,再砍我的,是希望我能得到机会侥幸赦免啊!我知道案情已经查明,罪行也已判定了,可等到要宣判定刑的时候,您那忧愁的样子,都显现在了脸上,我是看在眼里的,难道您对我有什么偏爱吗?上天诞生了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,本来就应该如此啊。这便是我敬重您的原因。”
孔子听说了此事,不免赞叹道:“季羔真是善于为吏啊,同样是执行法令,思想着仁爱宽恕就可以树立恩德,若加以严酷暴虐就要结成仇怨。秉公办事,仁爱存心,这是子羔的做法啊!”
【感悟人生】
宋朝欧阳修曾在《泷冈阡表》中记载道:欧阳修之父在为官吏时,常常到了深夜还秉烛处理官事。一晚,屡次停下来叹息。欧阳修的母亲觉得很奇怪,便问何缘由。父亲叹了口气说道:“这是死罪的案子,我想替他找一条生路却找不到啊!”母亲问:“生路是可以找的吗?”父亲说:“替他找生路而找不到,那么死囚与我都没有遗憾了,何况有时是能找到的。正因为有时可以找到,就可以知道,不替他找便判他死刑,一定会有遗憾的。”
犯罪判刑,理应依法办理,有法可依,违法必究,自然不可寻私悖理。故被砍去脚的守城人在受刑罚之后,自知是自已违背法令所受的惩罚,心中没有怨恨,季羔也是秉公处理,并无私心私怨。
然而,季羔虽然判人刑罚,却也不失他的仁爱存心,在最后时刻,仍尽己所能,希望能帮助犯者减轻刑罚。在将要宣判时,心中忧愁自然形之于色,受刑这见之,也能感受到季羔的不忍。虽执法以公,但居心以仁,由此也让受刑者敬重。
进言之,被砍去脚的守城人,也是一明理之人,虽被处以刑罚,但是自知是自己过错,没有半点埋怨之意。在季羔受难之时,本可以借此报怨,却仍帮助季羔躲过劫难,也确实识情达理。也正因为他深知季羔的仁德,敬重季羔的为人,故三次相助,让季羔得以脱难,此举同样让人敬佩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